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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照国际旅客 蓝委加码:陆客来台给落地签來源:中时电子报 2008年4月28日 星期一 0:28:57 准总统马英九竞选期间主张开放已取得美加签证或居留权的国际旅客,得免签证或落地签方式入台。国民党立委赖士葆拟加码「大陆地区人民进入自由贸易港区洽商也开放落地签」,由于冲击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行政院自总统大选后便停摆的党政舆情会报,将在周一紧急会商因应。 立法院经济委员会下周三将并案审查国民党立委吴志扬、赖士葆所提的「自由贸易港区设置条例部分条文修正案」,赖士葆主张,为促进两岸货物往来,应将大陆地区货物纳入本法适用,而人的部分也应比照外籍商务人士,可以抵达台湾之后再申请签证。 柯建铭:忧心两岸不对等 除了放宽人、货适用自由贸易港区的相关规定,赖、吴两人都提出增订第廿六条之一,明定自由贸易港区业者的营利事业所得税起征额为五万元,即营利事业全年课税所得额五万元以下者,免征营所税,五万元以上者税率为十五%。 现行营所税率为廿五%,日前在交通委员会闯关失败的「桃园航空城条例」,其失败原因之一就是朝野对其可享受比现行廿五%还低的营所税等税率大有疑虑,财政部一贯立场也是坚决反对营所税「一国两制」。 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表示,国民党立委的提案开了很多「方便之门」,降低营所税涉及国家税制公平、甚至可能收不到税,而给大陆人士落地签涉及国安和国家主权问题,「台湾人到大陆还拿台胞证」,给大陆人士落地签,两岸不对等。他忧心「未得其利,先蒙其害」。 赖士葆:可吸引更多厂商 对于民进党的疑虑,赖士葆表示,落地签的部分,只针对基隆港、台北港、台中港、高雄港、桃园机场等五个点,只要相关行政命令在修法后配合修改,就可以完成。至于国家税收是否减少,他说,在自由经济的概念下,提高诱因吸引更多厂商,增加更多产值,同时带动国内经济,达到双赢局面,绝对可以弥补营所税的短差。 行政院官员表示,吴志扬提出第十二条放宽员工达一百人以上自由贸易港区业者任用原住民比例,由现行五%下修为一%,这点与行政院不谋而合;但开放大陆商务人士落地签,现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不允许,修法已经超越原来规范大陆人士入境的法律,陆委会恐难放行。 台湾现行有台北港、基隆港、高雄港、台中港,以及桃园航空等「四海一空」五大自由贸易港区,其「境内关外」的设计理念提供业者多向优惠政策,如进出货物免征关税、货物税、业税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