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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新规2008年4月22日 星期二 0:36:55 为鼓励大陆台商回流,台湾行政院会近日通过“大陆台商回台补办许可措施”,将在不变更40%投资上限的前提下,弹性放宽上限计算基础;已达上限者,未来一年内若新增在台湾的投资,其中的40%可加计到登陆投资限额。 台媒体报道,行政院会办理“大陆台商回台补办许可措施”,第四度“大赦台商”。违反规定赴陆投资者将“从轻发落”,违规投资金额在二千万到一亿美金者,仅处以新台币五万到十万元不等的象征性罚款,超过一亿美金者则以个案处理。行政院长张俊雄也宣布,40%投资上限的计算基础将弹性放宽。陆委会主委陈明通表示,只要未来一年在台新增投资,每一百元,就可再投资大陆四十元。 同时,台湾地区准副总统萧万长在「两岸经贸圆桌论坛」上向大陆TCL、中远集团等十家实力型陆资企业介绍「爱台12项建设」,鼓励他们多看台湾的投资机会。大陆商务部长陈德铭在一旁呼应,陆企可以挖掘台湾的庞大商机,估计高达人民币2,500亿元。 萧万长13日中午和海南台商餐叙时,鼓励大陆资金来台,也呼吁现场台商要做「外交上的经济大使」,多将政府政策介绍给大陆企业。下午他则全力「招商引资」,鼓励现场TCL、中远、中煤等实力型陆资企业投资台湾。 萧万长告诉与会的陆资企业说,台湾的两岸经贸政策蕴含在全球连结的思维下,未来不只有开放政策,也有更多的松绑措施,「台湾欢迎大陆观光客,也将开放陆资来台长期投资。」 萧万长说,台湾将在未来八年内,投入3.9兆元推动包括交通、都市更新、产业创新走廊等公共建设,扣除政府投入的2.6兆元,剩余的1.3兆元要鼓励私人投资或采行BOT。一旁的陈德铭笑说,现场有很多的大陆实力型企业,可以一起来挖掘台湾的商机。 |